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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就业安置协议
旬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就业安置协议
时间:
2018-11-20
点击量:3691
作者:招生就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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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旬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乙方:新入校学生家长: 学生:
甲方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真正掌握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前提下,依据学校制定的《毕业生就业安置条例》,承诺按“双向选择,推荐就业”的原则,保证学生毕业后推荐就业。
一、甲方责任:
1、负责组织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为完成学业的学生办理毕业证和相关证书。
2、负责为毕业生推荐安置合理的就业岗位。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校期间必须努力学习,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要求,毕业时能获得毕业证。
2、乙方须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合理定位,用“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就业理念来面对各用人单位的招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合理的就业安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不负责推荐就业:
1、不论任何理由,中途退学者;
2、在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各类处分且毕业前未被撤消处分者;
3、由于个人主观原因不努力学习,达不到教学要求,未完成专业学习或操行考核不合格而不能毕业者。
4、身体疾病就业时达不到企业要求的。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旬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乙方:
代表签字: 学生签字:
二0 年 月 日 二0 年 月 日




